广西传销屡禁不止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涉及组织结构、法律机制、社会环境及防控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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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复杂且隐蔽性强
传销团伙采用“五级三阶制”奖金制度,层级保密严格,普通成员难以识别组织核心。部分团伙与地方势力勾结,利用民房、公共场所等隐蔽场所活动,增加执法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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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标准模糊导致追责难
《刑法》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具体标准未明确,司法机关在证据认定、量刑标准上存在分歧,导致“抓了放、抓了不判”现象。部分案件因处罚过轻(如仅羁押替代实刑),无法有效震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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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因素助推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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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群体易受诱惑 :传销以“快速致富”为饵,利用部分人贪念和缺乏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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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资源不足 :地方专项经费短缺,流动人口管理漏洞多,出租屋成为传销活动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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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力度与公众意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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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传销组织通过精神洗脑、亲情绑架等手段降低受害者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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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传销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媒体曝光有限,导致社会整体防范意识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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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广西传销问题需综合施策,包括完善法律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社会防控(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及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以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