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大传销案38人受审,揭露“资本运作”骗局:涉案金额超8000万元,层级达8级,主犯最高判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此案是广西打击传销的典型案例,涉及全国15个省(自治区)的1200余名参与者,通过“拉人头”“高额入门费”等模式非法牟利,最终38名A级头目被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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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模式与层级结构
该组织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幌子,要求参与者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门费,通过发展下线形成金字塔式层级。体系分为8级: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体系负责人、独立体系负责人、行业负责人。老总级别需累计600份以上份额,收入超100万元可晋升为体系负责人,层级越高分赃比例越大。 -
犯罪规模与危害
38名头目自2006年起在广西玉林、北海、南宁活动,涉案金额达8376万元,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超1200人。部分头目利用“空单”(借用他人身份证虚假申购)掩盖犯罪事实,但法院通过查获的申购单、银行流水等证据认定其罪行。传销活动导致大量参与者倾家荡产,社会影响恶劣。 -
法律惩处与执行力度
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38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3年不等,总罚金1680万元创南宁纪录。主犯肖某被判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名下14辆豪车及656万元存款被没收。判决重点打击传销顶层,切断资金链与组织架构,防止死灰复燃。 -
传销的识别与防范
此类骗局常以“国家秘密项目”“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封闭洗脑、伪造高端生活场景等手段迷惑受害者。警惕“拉人头”“层级返利”模式,任何要求缴纳费用并发展下线的“投资”均涉嫌传销。公众应通过正规渠道理财,勿轻信“一夜暴富”谎言。
传销犯罪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广西此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打击的决心。公众需增强法律意识,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