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考核结果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职业资格与注册 :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必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继续教育等要求 :继续教育、水平能力测试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5 年,且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
专业理论知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实践。
专业能力与工作经历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一定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等。
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 3 项本专业相关代表作。
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5 年,且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
专业理论知识 :精通本专业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理论;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掌握本专业学术技术源流和国内外学术技术发展现状,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实践与科学研究。
专业能力与工作经历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在本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等。
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 3 项本专业相关代表作。
此外,申报人员还需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申报年度内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人员;经相关部门鉴定,发生医疗事故未满 3 年的人员;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