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双方本人到场,需根据房产所有权人数量及办理方式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需双方本人到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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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过户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多人共有,需所有共有人共同到场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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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抵押等需双方同意的情形
通过买卖、设定抵押等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二、可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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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无法到场
若因身体原因、突发情况等无法亲自到场,可通过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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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产权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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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 :产权人单独拥有房产时,可单方申请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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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 :若非共同共有人(如一方婚前财产),产权人可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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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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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提**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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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需经双方签字生效,且公证后委托权限更受法律保护。
四、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过户手续必须符合法律程序,确保双方意愿真实有效。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双方到场,关键在于房产所有权人数量及是否办理委托公证。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