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员岗位及证书并未取消,但存在岗位合并与证书类型调整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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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未取消,但存在合并趋势
国家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九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其中质量员与安全员可合并为质安员,材料员与试验员合并为材试员,资料员与预算员合并为内业员或合约计量员。但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可能根据工程需求调整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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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调整
质量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原人社部取消,但由其他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颁发。报考时需注意证书颁发单位,确保符合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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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与证书有效性
质量员证书报考条件包括:正规培训结业、年龄满16周岁或连续工作2年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仍具备法律效力,但需关注行业动态以适应岗位变化。
总结 :质量员岗位本身未取消,但证书类型和岗位设置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