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多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若据此合法解除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确保举证充分、程序合规,否则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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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内明确录用标准,并通过考核或记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条件。若未提前告知标准或缺乏客观证据,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内容合理合法。例如,员工多次旷工、盗窃公司财物等行为可构成严重违规,但轻微过失或模糊条款下的处罚易引发争议。 -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
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重大损失(如财务人员挪用资金、高管决策失误造成巨额亏损),用人单位需证明损害与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否则解除无效。 -
多重劳动关系或欺诈行为
劳动者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需用人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以虚假学历、工作经历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解除,但需在知情后及时处理。 -
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以法院生效判决为依据,行政拘留等非刑事处罚不适用本条。若案件尚未审结或仅处于调查阶段,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可能构成违法。
总结:用人单位援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必须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避免因举证不足或操作瑕疵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并承担赔偿风险。劳动者若遇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