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员工无过错且裁员程序合法,补偿标准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部分视为一年,工资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若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 补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一年不满两年按一年计算。例如,工作1年3个月可获得1.5个月工资补偿(1年部分为1个月,剩余3个月按半年计算为0.5个月)。
- 工资计算: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收入。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计算。
- 高薪限制: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员工,补偿金按三倍支付且最长不超过12年。
- 违法裁员赔偿:若公司未遵循法定程序(如未提前通知工会或未报备裁员方案),需按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 争议解决: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尤其针对公司拒付、少付补偿或程序违规的情况。
遇到裁员时,员工应核对工作年限、工资基数及补偿金额是否合规,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以便**。若公司拒绝支付,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