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房屋第一年未住仍需缴纳物业费,但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减免。具体如下:
-
基本义务
物业费缴纳义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与是否实际入住无关。即使空置,物业服务(如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仍需正常进行,业主需承担相应费用。
-
第一年空置减免政策
部分地区允许空置1年以上的业主申请减免物业费,例如:
-
江苏 :空置超1年可按70%缴费;
-
山东 :空置超6个月按60%缴费;
-
广东 :未装修且未使用的毛坯房按50%缴费。
需提前向物业或住建部门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如空置证明)。
-
-
质量问题的例外
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如漏水、电路故障等),可委托第三方鉴定并申请减免物业费,但需满足法定程序。
-
**与责任
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若物业服务未达标,可要求整改或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交费用。
总结 :第一年空置需正常缴费,但可关注地方政策申请减免。建议提前咨询物业或住建部门了解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