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员工通常有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基数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员工无严重过错(如旷工、失职等),企业必须依法支付,否则需承担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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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计算规则:经济补偿金=。例如工作3年8个月,补偿4个月工资;工作5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补偿上限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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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支付的情形: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主动提出);
- 员工患病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无过错性辞退;
- 企业因破产、经营困难等合法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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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的情形: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行为导致辞退的,企业可免除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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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裁员后果:若企业未按法定程序裁员或理由不成立,需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例如无故辞退工作2年的员工,应支付4个月工资而非2个月。
提示:员工被裁员时,应核对补偿金额是否合规,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若企业拒付或计算有误,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