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或裁员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直接挂钩,N(工作年限)×月工资是基础计算方式,特殊情形可主张N+1或双倍赔偿,社保缴纳至离职当月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用人单位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包含奖金、津贴等,但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例如:工作3年7个月,补偿金为4个月工资。
N+1的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裁员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例如:工作5年的员工被裁员且未提前通知,可获得5+1=6个月工资。但“+1”仅适用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仍无法胜任的情形。
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赔偿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如未举证员工严重违纪),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2N)。例如:工作2年被违法辞退,可获2×2=4个月工资赔偿。
特殊注意事项
- 工资基数下限: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计算;
- 社保衔接:用人单位须缴纳社保至劳动关系终止当月,否则员工可要求补缴或索赔;
- 离职证明:企业需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影响员工后续求职或失业保险申领的,可追究其责任。
劳动者遭遇辞退或裁员时,需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若企业拒绝支付法定补偿,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合理运用法律工具,才能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