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在遭遇交通工伤事故后,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交通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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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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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标准,对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提供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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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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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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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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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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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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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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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即为交通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以当地政策为准。如遇交通工伤事故,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