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伤导致的误工费可以双赔,但需注意医疗费用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时,既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又能向侵权方主张民事赔偿(如误工费),两者性质不同且法律明确支持并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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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现行《社会保险法》第42条仅限制医疗费用的“双赔”,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12条明确允许劳动者向第三人索赔。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误工费属于侵权赔偿,二者不冲突。 -
赔偿范围区分
- 可双赔项目: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非医疗类费用。例如,法院判例中劳动者在获得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后,仍可要求肇事方赔偿误工费。
- 不可双赔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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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要点
- 需先认定工伤(如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并确认侵权责任。
- 用人单位不得以已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拒赔,侵权方亦不能以“双赔”抗辩。
总结:交通工伤误工费双赔合法且常见,但需区分赔偿类型。劳动者应积极主张双重权益,同时注意保留工伤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等证据。若遇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