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8年后辞职,经济补偿金通常按18个月工资计算(N=18),但需注意:若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若为协商离职或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可主张补偿;若员工主动辞职且无企业违法行为,则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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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1年计1个月工资。18年工龄对应18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月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收入(含奖金、津贴等),但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例如:当地月均工资8000元,实际月薪30000元,则按24000元(8000×3)为基数计算。 -
免税政策
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若补偿总额为30万元,当地年均工资10万元(免税额度30万元),则无需缴税;若补偿35万元,超出部分5万元需按10%税率计税。 -
特殊情况处理
- 协商离职:企业提出协商解除需支付补偿,员工提出则依协议约定。
- 高收入者限制:月工资超平均工资3倍时,补偿基数封顶且年限最高12年(即最多12个月×3倍工资)。
- 违法解除:若企业违法解雇,需支付双倍补偿(即18×2=36个月工资)。
合理主张权益需结合离职原因和工资水平,建议参考地方平均工资数据及劳动合同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