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的颁布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主席根据决定签署公布。其中,全国人大负责修改宪法和制定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其他法律并解释法律,形成以国家立法权为核心的统一分层次立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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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立法机关的核心职能
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宪权和基本法律制定权(如刑法、民法典等),其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补充修改法律。法律草案需经提案、审议、表决、公布四阶段,确保民主立法与程序正义。 -
国家主席的公布程序
法律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主席令明确法律施行日期及制定机关。这一程序赋予法律正式效力,体现国家权威。 -
其他层级的立法权限
国务院可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可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均不得与法律冲突。民族自治地方还可变通法律制定自治条例,经济特区可制定特区法规,形成多层次立法协同。
提示:法律颁布涉及严谨程序与权限划分,确保法治统一。公众可通过全国人大官网等渠道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助力科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