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就入职是否违法? 关键点: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但现实中存在未签合同先入职的情况,需分情形判定合法性。若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补签合同,则需支付双倍工资;若满1年未签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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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在用工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仅口头约定或试用期不签合同均属违法。 -
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 1个月内未签:需及时补签,不产生直接处罚;
- 超过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位需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高11个月);
- 满1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仍需补付11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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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应对策略
- 保留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及社保补缴;
- 注意1年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
总结提示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应主动要求补签。若遭遇侵权,可通过法律途径**,但需注意及时留存证据并把握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