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探亲假和公休假可以同时申请,但需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且不影响工作安排。关键点在于:①两者性质不同(福利假vs带薪假);②叠加需单位批准;③休假总天数通常受内部制度限制。
我国劳动法未禁止两种假期叠加使用。探亲假是针对异地亲属团聚的特殊福利,而公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带薪休息权利。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三点:单位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审批假期组合,例如旺季可能限制连休;部分企业会规定“全年休假总天数上限”,合并申请时可能触发限制;跨省探亲的路程时间通常只能计入探亲假。
建议提前与人事部门确认细则:明确是否需要分段申请、是否影响全勤奖等权益。合理规划假期组合能最大化休息效益,例如将公休假衔接在探亲假前后可延长团聚时间。
记住:制度执行以用人单位书面规定为准,提前沟通是关键。保留书面审批记录可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