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三个月后才买社保是否合法?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延迟参保属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法**,企业可能面临补缴、滞纳金甚至罚款。
关键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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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参保时限
《社会保险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建立后30日内必须完成社保登记。所谓"试用期不缴社保""转正后补缴"等说法均无法律依据。 -
企业违法后果
- 需补缴欠费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逾期不改正的处欠缴数额1-3倍罚款
- 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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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途径
-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 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12333热线)
-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
特别注意
• 部分企业通过"社保补贴"代替参保属无效条款
• 城乡居民社保不能替代职工社保
• 追缴时效一般为2年,但劳动监察不受此限
若遇到企业拖延参保,建议尽早主张权利。社保断缴直接影响医疗报销、养老金累计等核心权益,法律赋予的保障不应被企业单方面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