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涵盖日常上下班、加班、请假等考勤行为规范。
二、工作时间与打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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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根据部门不同,工作时间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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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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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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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因公外出需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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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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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在指定时间通过考勤系统打卡,禁止代打卡。 - 迟到/早退按分钟扣款(如每分钟1元),连续多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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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需单独打卡,不得与正常工作时间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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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勤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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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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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款10元,累计3次按1天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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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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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未报备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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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管理
- 未打卡或未请假: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3天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15天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按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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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打卡处罚
- 代打卡双方各罚款30元,第二次及第三次违犯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第三次以上开除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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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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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需提前申请,返回后补签;私外出需持《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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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禁止在办公区域聚集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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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申诉
- 考勤记录每月公示,接受监督。 - 员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可向HR申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违者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或辞退处理。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