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三大忌是:证据不足、错过时效、情绪化应对。 这三点直接影响仲裁结果,需提前准备充分材料、把握1年申诉期,并保持理性沟通。
证据不足:口头主张无法律效力,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表等书面证明。缺乏关键证据可能导致诉求被驳回,建议平时注意保存工作痕迹。
错过时效:劳动仲裁申请需在权益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期可能丧失**资格。特殊情况(如持续拖欠)可延长,但拖延越久取证越难。
情绪化应对:仲裁是法律程序,争吵或威胁对方反而影响裁决。清晰陈述事实、引用法条(如《劳动合同法》第38条)更有效,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牢记这三点能避免**“踩坑”,仲裁前可咨询当地工会或法律援助,提升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