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未购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即使双方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或仅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此类约定均无效。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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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不受劳动合同是否签订的影响。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记录、考勤证明等),用人单位就必须参保。若企业拒缴,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 -
常见违法情形
- 试用期不缴社保: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社保权益,企业不得以“转正后补缴”为由拖延。
- 现金替代社保: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社保费用属违法,社保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缴纳。
- 最低基数违规缴纳:社保缴费基数需按实际工资核定,不得长期按最低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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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途径
员工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企业若逾期未缴,将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财产查封等处罚。
总结: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任何拒缴、少缴行为均违法。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遇侵权时及时**,企业也需依法履行责任,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