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有律师解答,企业停工停产6个月必须宣布破产,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 工厂停工6个月后,可能会被强制宣布破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宣布破产还需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负债规模、行业竞争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需经过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