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辞职后,其执业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 两年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相关活动,或者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重新注册,那么该证书将会被注销。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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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 :如果执业医师中止执业活动满两年,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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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或中止执业活动超过二年 :对于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或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情况,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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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注册 :如果执业医师辞职后需要重新执业,应当持执业医师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变更注册。如果辞职后没有工作超过二年,还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申请重新执业,并可能需要经过考核合格。
因此,建议执业医师在辞职后及时办理相关的变更注册或重新注册手续,以确保其执业证书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