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跨省异地执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 个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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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调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变更证明等,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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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单位所在地卫生局领取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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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装袋备办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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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必要,进行电子化注册申请。
- 机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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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机构(部分地区)初步审核医师申请内容,查其在本机构工作情况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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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机构登录系统审核并打印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盖章并核其他资料(执业证、职称证等)是否齐全真实。
- 行政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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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机构审核通过后,带盖章申请表、执业证等资料(依当地政策)到调入单位所在地卫生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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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批:一般2-5个工作日有审核结果,期间行政部门全面审查医师资格等并核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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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处理:审核通过可申请补发或在原执业证打印盖章后在新地点执业;审核不通过需依反馈补充材料或更正错误后重新申请。
此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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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异地行医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该证书的执业地点应与拟执业地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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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拟执业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异地开展行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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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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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备材料和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齐全和真实,以免影响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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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可能,提前咨询当地卫生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