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分政策
义务兵退伍后考公确实存在加分政策 。根据《兵役法》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或应聘事业单位职位时,其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此外,多个省市也出台了具体的加分政策,例如:
- 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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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二等功的加10分,三等功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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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入伍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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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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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湖南省 :
- 共有162个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232人。
- 内蒙古自治区 :
- 部分岗位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和退役军人,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
- 也实施了类似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和条件可参照当地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所在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此外,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