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义务兵退伍后是否分配工作, 取决于是否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几种情况的义务兵在退伍后是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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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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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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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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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烈士子女的 。
此外,对于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兵,以及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士兵,政府也会优先安排工作或予以妥善安置。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政策的调整,目前义务兵退伍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包分配工作,而是以货币补偿和自主就业为主。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如果自愿选择自主就业,可以依照相关条例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义务兵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退伍后是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建议有意向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积极表现,争取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以便在退伍后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就业安排或其他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