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主要由 退役军人事务部 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具体责任部门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他们负责接收退役军人并进行妥善安置。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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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背景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整合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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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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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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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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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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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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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 地方各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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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接收退役军人并进行妥善安置,具体责任部门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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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在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退役士兵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综上所述,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主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具体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