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退伍转业军人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士官退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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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军龄长短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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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士官每年发给0.5至1.5个月工资,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士官相应增发0.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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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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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发给1200至5000元不等的医药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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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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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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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保险金 :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 待安置期的工资 :
- 生活补助 :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保障待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
-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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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安置期间 :部队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由退役军人本人缴存,安置后由单位按规定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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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后 :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党委按有关规定解决。
- 医疗保障 :
- 待安置期间 :军人及家属不再享受相关的军人医疗保障待遇。
- 其他补贴 :
- 生活补助费 :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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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的安置政策和补贴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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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手续 :退伍转业军人应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包括退役费、住房补贴、公积金等,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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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变化 :安置政策和补贴标准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定期关注相关政策更新,以便及时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