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或安排工作
12年退伍后,士兵的就业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自主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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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并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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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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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1年内,士兵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 安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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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或者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或者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或者烈士子女,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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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的工作主要是事业单位和国企,例如政法干警类、公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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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的工作通常会根据士兵的家乡所在地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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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士兵的自身表现和获得的奖项,可能会给予“较好”的工作,包括编制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和工资有明显的区别。
- 优先录用 :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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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建议士兵在退伍前详细了解《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就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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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技能 :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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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寻找工作 :退伍后应积极寻找工作机会,可以利用政府提供的各种资源,如就业招聘会、职业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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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创业 :如果有创业意愿,可以利用退伍金和政府提供的创业支持政策,尝试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