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原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组建)的职责涵盖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及公务员管理等多方面,具体可分为以下核心职能:
一、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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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创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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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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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调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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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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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建立面向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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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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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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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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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征收、管理和基金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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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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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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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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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伤、失业等保险关系转续和基金统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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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事管理与劳动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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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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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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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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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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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劳动法规政策,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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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劳动监察,保障劳动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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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制定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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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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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及地方性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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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流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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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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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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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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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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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人事分类改革,制定人员调配及分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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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实现数据共享。
注意 :原劳动局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已并入人社局,现两者合为一个机构,不再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