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已全面取消,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申请病残津贴。新政策以更灵活的保障机制替代传统病退,覆盖范围更广(包括缴费年限不足者)、待遇分级更科学(与缴费年限和年龄挂钩),且申请流程简化(仅需劳动能力鉴定)。
-
政策核心变化
传统病退制度于2025年1月1日起终止,全国统一实施病残津贴制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需通过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按月领取津贴而非养老金。 -
待遇分级标准
- 缴费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津贴等同退休金标准,随养老金同步调整。
- 缴费满15年但距退休超5年:按基础养老金计算,调整幅度低于前者。
- 缴费不足15年:每缴1年可多领3个月津贴(最低12个月),缓解短期经济压力。
-
关键注意事项
- 津贴领取期间需定期复查劳动能力,不符合条件将停发。
- 恢复工作或达到退休年龄时,津贴自动终止并转为退休手续办理。
此次改革旨在平衡保障公平性与可持续性,职工应提前了解自身权益,及时准备医疗证明及鉴定材料以顺利过渡至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