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是否可以评中小学高级职称,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基本条件与职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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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序列定位
讲师属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体系中的中级职称,与大学讲师(正高级职称)分属不同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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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路径
讲师可通过以下路径晋升至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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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正高级讲师 (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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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 中级教师 → 高级教师 → 正高级教师 (适用于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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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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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的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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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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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工作满15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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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高级教师岗工作满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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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业绩要求
需提交教学成果、教育科研项目、指导青年教师等材料,且教学评价需达到优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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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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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讲师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15年且考核合格,可申报高级讲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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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正高级讲师(大学教师),则属于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中的高级职称,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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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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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岗教师
若讲师未在中小学任教(如自办培训机构),通常无法申报中小学职称,但可通过其他途径评工程类高级职称(需满足工程工作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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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不一致
若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需完成规定的课程进修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总结建议
讲师评中小学高级职称需满足教学年限、业绩考核等条件,且需在岗任教。若希望转评,建议优先选择中小学岗位并积累教学经验。对于非教学类讲师,可关注工程类职称评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