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政策,医保自动扣费时间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自动扣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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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缴费期
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主动缴费时间为 每月5日至20日 ,参保人员需在此期间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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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批量扣款时间
批量扣款通常在每月 15日 进行(1月份为1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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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费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缴纳医保费的时间为 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系统将自动从个人账户划扣。
二、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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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扣
参保人员需在银行预留医保缴费账户,系统每月自动从账户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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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可通过 京通小程序 、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或 银行APP 进行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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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拨打税务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到银行柜台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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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成功后,医保待遇自缴费当月开始生效,待遇享受截止至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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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银行账户信息变更需调整扣款账户,需在缴费前联系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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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每月月底核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避免因账户异常影响扣款。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及税务部门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