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乡镇部门设置的一般性梳理,综合多个来源信息整理而成:
一、核心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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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承担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等工作,同时负责党建、人事、机构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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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行政一局/二局等)
主管财政、人事、教育、卫生、民政等行政事务,是乡镇行政管理的核心部门。
二、经济与社会发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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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经济规划、招商引资、产业调整等工作,推动乡镇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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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公室
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事务,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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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承担乡村振兴、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等工作,支持农业现代化。
三、基础设施与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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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管理局/村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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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管理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
四、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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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组织管理财政收支,编制预算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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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负责社会福利、优抚救济、婚姻登记等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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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
五、其他专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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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办公室 :执行生育政策,管理人口统计与计划生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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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所 :负责道路安全、交通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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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 :指导农业生产,推广农业技术,申报农业项目。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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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部门设置可能因乡镇规模、职能定位及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部分乡镇可能合并或细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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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常作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民政、社保、医疗等多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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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乡镇可能设置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保护站等特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