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因就业地变动而将养老保险关系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转移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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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重新就业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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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动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并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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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需将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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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跨省流动就业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转移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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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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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信息及转移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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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会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资金划转。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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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材料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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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携带身份证、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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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
原参保地审核欠费并办理划转,转入地接收后完成接续手续。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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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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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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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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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文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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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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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转入户籍所在地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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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证明(单位批准调动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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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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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完成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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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需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划转。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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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处理
转移前需结清欠费,否则可能影响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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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计算
以最后参保地为准,累计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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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重庆)支持直接在新就业地续保,无需转移。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参保人员可高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确保养老金待遇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