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三期士官可以转业,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转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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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服现役满12年(三期士官标准)是转业安置的核心条件,且需通过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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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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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三等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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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二等、三等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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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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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置方式
转业后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具体单位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士官个人条件确定,可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就业(自主就业需政府经济补助)。
三、特殊情况说明
若三期士官军龄未满12年,但符合上述其他条件(如二等功、残疾等级等),仍可申请转业。若选择自主就业,需注意退役金领取门槛(通常需满30年军龄)。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二条、《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等法规明确转业安置条件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