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政策规定,军人转业配偶的安置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两类情况:
一、随调安置(适用于军官、文职干部)
-
安置条件
-
配偶需在军队转业时随调,且需在安置地党委、政府参照其职务等级和职业安排工作,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
-
配偶和未工作子女可随调,但需满足“身边无子女”或“随调一名已工作子女”的条件。
-
-
工作性质与待遇
-
安置地为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配偶,按职务等级安排工作;企业职工则实行货币化安置(一次性补助)。
-
适应期内(合同制/聘用制2-3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
二、随迁安置(适用于所有军人转业)
-
安置条件
- 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可随迁,但需在安置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
就业支持
- 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培训及优先录取(如报考院校)服务。
三、特殊政策
- 部分地区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转业干部,放宽安置城市限制。
总结 :随调安置需满足职务条件且需适应期,随迁安置则侧重户籍迁移与就业支持。具体以安置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