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军人去世后,符合条件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补助,具体标准因军人身份、伤残等级、死亡原因等而异。关键亮点包括: 残疾军人遗属可获12个月抚恤金作为丧葬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享受长期抚恤待遇,部分复员军人配偶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退伍军人去世后的补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丧葬补助:残疾军人因病死亡,遗属可获增发12个月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费;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病故后,发放6个月定期补助作为丧葬补助。
- 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的残疾军人按因公牺牲标准发放;普通退伍军人病故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40个月基本工资计算,立功者按比例增发。
- 长期抚恤待遇: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遗属可享受按月发放的抚恤金;部分复员军人配偶无固定收入的,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补助。
- 特别抚恤金:对生前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军队可能额外发放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办理流程需携带死亡证明、遗属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助发放从军人去世次月起停止原待遇,遗属需及时办理手续以确保权益。
提示: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家属直接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