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职称岗位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 三级教师 :
- 学历要求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 二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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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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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硕士学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 一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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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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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 高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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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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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 正高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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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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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此外,针对乡村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政策也有一定的倾斜和支持,例如设置特设岗位、实行定向评价和定向使用等。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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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根据自身的学历和教学经验,选择合适的职称岗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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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优化岗位结构,特别是提高高级岗位的比例,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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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支持乡村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