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用工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关系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参照以下凭证认定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若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