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通过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关键点在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包括工资记录、考勤证明、工作成果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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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效证据
- 保留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财务证明
- 保存工作群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电子证据
- 争取同事证言,证明实际工作内容和时间
- 注意留存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文件或工牌等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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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 携带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 仲裁申请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提出
- 可同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长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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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途径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签名笔迹等关键证据
- 可追加主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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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举报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企业违法行为
- 通过税务部门举报企业偷漏个人所得税
- 向社保局反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遇到劳动纠纷时建议先协商后**,注意**时效,重要证据建议公证。平时工作中应提高证据意识,定期备份工作记录,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获取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