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确认员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需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日期、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核心信息,且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出具。 以下是关键要点与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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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证明需明确四项: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解除/终止日期、具体岗位、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得添加主观评价或离职原因(除非劳动者要求客观说明),避免影响再就业或失业保险申领。 -
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未出具证明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造成劳动者损失(如延误入职或失业金申领),需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后15日内需同步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 -
模板示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XX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担任XX岗位,双方劳动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工作年限XX年XX月。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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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协商解除时,若涉及经济补偿金,需在交接时结清;
- 劳动者可要求补充“无纠纷”声明,避免后续争议;
- 电子证明需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并确保签收留存。
规范开具解除证明既保障劳动者权益,也规避企业法律风险。建议双方留存原件,并核对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