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三在村”是指干部必须“人在村、心在村、干在村”,确保真正扎根农村、服务群众,推动乡村振兴。这一要求强调干部要全身心投入乡村工作,避免“挂名驻村”或“走读式”帮扶,切实解决农村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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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村:驻村干部需长期驻扎在村,与村民同吃同住,深入了解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常态化驻村,及时掌握村民需求,避免因“蜻蜓点水”式调研导致政策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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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村:干部要真正关心农村发展,主动融入村民生活,倾听群众意见。只有心系乡村,才能找准问题根源,比如产业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等,并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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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在村:要求干部实干为先,牵头落实帮扶项目,如发展特色农业、改善村容村貌等。避免“只说不做”,确保每一项政策落地见效,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驻村干部“三在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保障,只有做到扎根基层、真心实意、真抓实干,才能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帮助群众过上更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