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条件需结合中央及地方政策要求,综合多部门文件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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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
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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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与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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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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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优先选派处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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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部分地区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影响履职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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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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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第一书记需为中共正式党员,工作队员优先选派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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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涉农专业知识的专技人才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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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先选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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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资历
优先选派4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尤其是新近提拔或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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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能力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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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敢于担当,作风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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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开拓创新精神,能带领村民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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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
有农村工作经验、涉农技术特长或教育、医疗等专业背景者优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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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队长通常由第一书记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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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工作队员定期轮换,例如每1年压茬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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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过程中需严格把关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确保选优派强。
以上条件综合了中央指导文件及地方实践要求,具体选派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