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后仍可要求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用工双方约定放弃社保,此类协议也属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缴义务及赔偿因未参保导致的社保待遇损失(如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关键点:①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不可通过协议免除;②员工反悔后企业需100%补缴;③若因未缴社保造成损失(如工伤、医疗费),企业需全额赔偿。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决定了任何“自愿放弃”协议均无效。即使员工签署书面承诺,事后仍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且企业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例如,员工因未参保无法报销医疗费时,法院通常判决企业参照医保标准赔偿实际损失。若企业拒绝补缴,员工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的行为同样违法,员工需返还已领取的补贴。实践中,部分企业可能因员工“自愿放弃”而放松警惕,但一旦发生纠纷,法院普遍支持劳动者权益。例如,生育津贴、工伤待遇等专项赔偿,即使员工曾主动放弃参保,企业仍需按法定标准支付。
提示:劳动者切勿因短期利益放弃社保,否则将丧失医疗、养老等长期保障;企业应依法参保,避免高额赔偿风险。若遇强制不缴社保的情况,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