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定不交社保能否仲裁”的问题,综合权威法律信息分析如下:
结论 :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交社保,劳动者仍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但需注意仲裁范围仅限于因社保未缴导致的损失赔偿,而非要求补缴社保本身。
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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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受理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仲裁不直接处理社保补缴问题(因社保征缴属于行政行为),但劳动者可就因未缴社保导致的损失(如工伤赔偿、工资差额等)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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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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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固定证据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未缴证明(通过国家社保平台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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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内部协商 :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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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申请仲裁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损失赔偿请求,例如因未缴社保导致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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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诉讼救济 :若仲裁不支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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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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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仲裁时仅能主张因该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而非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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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了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劳动者可据此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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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用人单位明确拒绝补缴社保,优先通过社保局投诉处理;若涉及损失赔偿,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注意举证期限,逾期变更请求可能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