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否则需承担滞纳金、罚款及赔偿风险。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起诉至法院。
分点展开论述:
- 协商优先: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作为后续**证据。
- 行政投诉: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社保部门可责令单位补缴并处以罚款。
- 劳动仲裁:若投诉未解决,可在1年内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如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N倍月工资赔偿)。
- 诉讼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养老、医疗待遇,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时效注意:双倍工资索赔需在用工满1年内提出,社保补缴无明确时效限制,但越早处理越有利。
总结提示: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单位拒缴属违法行为。**时注意收集证据,优先通过行政渠道高效解决,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