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工资发放的核心要求如下:
一、支付形式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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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形式支付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劳动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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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支付为主
工资通常按月结算,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具体支付周期可协商确定(《劳动法》第五十条)。
二、支付时间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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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支付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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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作制灵活支付
实行小时、周、日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劳动法》第五十条)。
三、禁止克扣与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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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克扣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工资,但可依法代扣代缴税款、社保及法院判决的抚养费等(《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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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责任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面临行政责令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等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四、最低工资保障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五、代扣工资情形
仅限以下合法情形代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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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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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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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