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仍须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法定赔偿项目。法律明确禁止通过协议免除社保缴纳义务,此类承诺书无效,企业需自行支付工伤费用,且可能面临滞纳金或罚款。
-
法律强制性义务不可规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书面放弃而免除。法院判例显示,即使用工双方签订“自愿不参保协议”,企业仍需按工伤保险标准赔偿,且需补缴欠费及滞纳金。例如,员工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致残,企业被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
赔偿标准与社保基金待遇一致
未参保企业需自行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6个月地区平均工资)等。部分案例中,企业赔偿金额高达近百万元,远超社保成本。 -
双重风险:赔偿+行政处罚
除民事赔偿外,企业可能被责令补缴社保并加收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不缴的面临1-3倍罚款。员工还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强制参保。 -
**路径清晰
工伤认定无需以参保为前提,员工可直接向人社局申请认定,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索赔。若企业拒不支付,社保基金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向企业追偿。
总结:企业切勿为短期成本妥协,依法参保是降低用工风险的唯一合法途径;员工应警惕“自愿弃保”陷阱,及时通过法律渠道**。社保不仅是权益保障,更是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