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员工自愿不参加单位统一社保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协议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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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条件
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员工自愿申请且单位同意后签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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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与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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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常以工资形式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保补贴(如120元、100元、500元等),用于员工自行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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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选择以个人名义在户籍地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或通过其他商业保险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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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与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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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自行承担因未参保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滞纳金及待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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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期内员工反悔要求补缴社保的,单位有权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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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期限与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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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可约定有效期(如1年),期满后需提前通知单位是否恢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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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仍需遵守协议,不得以未参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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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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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要求 :协议需经社保部门备案或实际操作,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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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制 :员工放弃社保后,因未参保产生的工伤、医疗等风险由个人承担,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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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优先咨询社保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协议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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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应明确补贴金额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及税务处理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