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通过以下四个步骤依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协商解决(首选)
-
协商主体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直接协商,或请求工会、第三方(如律师、调解组织)协助协商。
-
协商原则 :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避免矛盾激化。若协商无果,可进入调解或仲裁程序。
二、调解程序(协商不成时)
-
调解途径 :
-
单位内部调解 :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外部调解 :向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
-
调解特点 :调解过程灵活,双方可适当妥协。调解达成协议后需履行,未履行可进入仲裁。
三、仲裁申请(调解失败时)
-
申请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申请材料 :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仲裁机构 :可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仲裁特点 :仲裁是诉讼必经前置程序,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对仲裁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诉讼程序(仲裁不服时)
-
起诉时效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予受理。
-
法院管辖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注意事项
-
证据保全 :保存工资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必要时向劳动部门投诉固定劳动关系。
-
法律援助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仲裁、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系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复杂情况,建议优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